發文紀錄 » 主旨:提報非法業者從事不動產交易行為,敬請 貴局查察。

受文者:苗栗縣政府地政局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發文字號
說明:
一、近日網路非法業者迅速增加,在網路奇摩家族、部落格、廣告網,刊登許多不動產買賣、租賃廣告。
二、此非法業未完成申請合法程序,並拿著不動產經紀人資格做非法買賣,在網路奇摩家族、部落格、廣告網刊登廣告,向客戶灌輸不正確買賣程序,並破壞合法業者聲譽,不但造成合法仲介業者生計受損,買賣租賃雙方皆無保障,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本會會員公司權益,請貴局議處。
三、本會檢附該非法業者資料給貴單位 審查。

 

          理事長  陳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