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凶宅凶路的荒謬定義

凶宅凶路的荒謬定義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房地產買賣,標的無疑是建物和土地;買方對物件挑剔與否,取決於主客觀種種因素。一般而言,有約定俗成的嫌惡事項,亦即易出現抗性的境況。例如有電塔、墳墓、基地台、垃圾場、廟宇等等。一目瞭然者,不言可喻;但像宅內有人自殺、凶殺,或鬧鬼,則非告知不可。

 

一直有爭議的,何謂凶宅?咱們的官兒既非房仲公會成員,也非購屋人聯盟,居然自行宣稱,造屋施工時有人死在工地,應屬凶宅。試問,這係「有此一說」,抑是白紙黑字規定?除了工人之外,遊民或路人因事故死在工地,是否亦算凶宅?

 

一處五百戶的社區,施工時有人意外身故,則完工之後,這五百戶都屬凶宅嗎?如此發言者,不知是何居心?有人把建商或擁屋者、購屋者和投資客,一概視為仇敵,能怎麼攻擊就怎麼攻擊,確是異數!

 

去年五楊高架道路出現裂縫,引發各方撻伐。照這位官兒的說法,那擺明是一條「凶路」。因為築路期間,意外事故頻傳,死了七、八個工人,不算凶路又是什麼?市區大馬路,高速道路等,不時有人車禍死在路邊,這都成了凶路?如此心態和說法,未免太無厘頭!

 

真的是有見地,對地政具真知灼見,何妨談談大埔案和台南鐵路施工徵地案?若立志定位在終身與建商、房仲業、投資客奮戰,發願要推動台灣房市泡沫化,那就請便。但千萬不宜以公僕身分浮濫發言,妨害市場正常交易。除非將寶島不動產敗市,金融崩盤,民不聊生,視為目標。

 

公共工程一貫品質低落,弊端百出。工程金質獎保證不了安全,才幾個月便出現裂縫,誰知道再過一年半載,會發生何種變故?或許官兒說得不錯,施工時有死人,就該冠上一個凶字。

 

從前有位上將參謀總長,說了一句名言「台灣哪裡沒有死人?」做為軍中官士兵「非戰而死」的註腳,可說再貼切不過了。年初有位大專兵被戰車輾死,明顯是意外事故。但地形地物隊形編排都不被重視,輕忽安全,莫此為甚。

 

而公共工程的卅公尺長的裂縫,倘若輕忽以對,很可能人們會眼睜睜瞧著悲劇發生。阿兵哥目睹同僚遭戰車壓死,驚駭莫名;有裂縫的高架道路,潛藏的危機有多大,可想而知。期盼盡全力良心工程,以免真的成為凶路!

 

凶宅凶路的荒謬定義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www.myhousin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