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辛苦繳房貸卻不能抵稅? 專家提醒這些誤區不要踩 原文網址: 辛苦繳房貸卻不能抵稅? 專家提醒這些誤區不要踩 | ETtoday房產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240257#ixzz7RpFPmHYv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報稅季起跑!今年新制改變不多,最令民眾有感的,是基本生活費調高為19.2萬元,部分家庭可享基本生活費差額優惠。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房市爆夯,不少人升級有殼族、開始繳房貸,究竟如何利用房貸利息抵稅?

大學畢業後,阿明就成了北漂青年,在台北租屋打拚;多年下來存了一筆錢,看著房價節節高漲,擔心現在不買房,以後要買更困難的他,去年便決定在三峽置產,成為有房一族;「印象中房貸好像可以抵稅,今年報稅應該能少繳一點…」

北富銀信託業務處協理陳秋蘭指出,很多人聽說房貸利息可抵稅,但實務上房貸族誤踩報稅雷區的例子屢見不鮮。例如,一次購買上下、或左右兩戶且打通,房貸利息列舉扣除就只能限定一屋,而非直接扣除總房貸利息金額;「但一間房子的房貸因適用專案,常會拆成多筆列示,利息部分是加總計算。」

另外,不少人以為只要有繳房貸就能抵稅,也是大雷區。「借款利息必須是購屋時以買入的房子貸款」,而且「購屋借款利息扣除必須符合: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課稅年度於該地址設籍。很多人買了新房,常會先裝修、再看好日子設籍入厝,若是今年才設籍,那5月報稅時房貸利息就無法扣除。」陳秋蘭指出,就算交屋後就入住,但只要去年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都未設籍,或在自宅設立公司營運,房貸利息也無法扣除。

還有,租金與房貸利息原則上只能二擇一列舉。「但若是上半年租屋,下半年買房,則可同時列報,但都要按比例計算上限,建議房貸族可先試算看看,究竟是同時列報較優惠,還是二擇一列舉更有利。」

陳秋蘭表示,房貸利息也不是有多少就能扣多少,上限是30萬元,且要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的數字。例如:申報扶養父母時,若父母存款利息較高,利息在27萬元內享有扣除而不用課稅,因此利息支出也要先減除這部分後,剩餘才能申報利息扣除。

另外提醒去年父母若有賣房,售屋所得也會一併計入,因此必須仔細評估,申報扶養是否有利。總的來說,若標準扣除額高於列舉扣除額,那麼房貸利息抵稅優惠也就用不到了,報稅前還是得先試算清楚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