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父母出資興建房屋以未成年子女為起造人,要申報「這個」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父母直接以子女的名義為房屋起造人,向縣政府申請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沒有移轉行為,是否還需要申報契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父母為實際出資興建房屋者,即使建物起造人及房屋完成後使用執照起造人登記名義,均為未成年子女,但還是屬於父母贈與子女房屋之行為,仍需申報贈與契稅。
 
該局提醒民眾,如以未成年子女為起造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後6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報繳納契稅,請民眾注意相關法令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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