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申請農地種電數百件 東縣府與議員都籲農民三思

農地架設光電板,將造成農地非農用,衍生諸多問題。圖為光電宣導畫面,非實際農地種電。(記者黃明堂攝)

農地架設光電板,將造成農地非農用,衍生諸多問題。圖為光電宣導畫面,非實際農地種電。(記者黃明堂攝)

2020-05-20 15:10:27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農民瘋農地種電,縣府今年已收到數百件申請案,由於種電將造成農地非農用,衍生課稅及農保恐喪失等問題,縣府及縣議員都籲農民三思。

縣議員許進榮今天就農地種電問題質詢,縣府包括農業處、稅務局、環保局、財經處都提醒農民種電有諸多後遺症。

許進榮說,光電設施廠商一直在找農地種電,但農民根本不知道一旦設廠,農民資格可能喪失、收租金就要繳綜合所得稅,種電真的好嗎?況且東海岸一旦大量種電,到處都是黑黑的一叢,自然景觀將受創。光電板的廢棄處置也是一大環保問題。

縣府指出,因農地非農用,種電可能會被課徵地價稅,而且土地移轉時也要繳大筆金額的土地增值稅,依稅務局依資料清查,全縣有7筆農地因設置綠能設置,非農地使用,被改課地價稅。

縣府說,農業設施上附屬太陽能設施,只要是合法農許和合法綠能設施,而且在太陽能板設施底下仍做農業使用,如種植農作物等,可適用免地價稅,改徵田賦,但田賦目前免收。

縣府說,光電板直接架設在地面,影響農業,就屬於非作農業使用,是需要課徵地價稅的。

稅務局說明,架設綠能設施之農地,地主應注意土地是否符合主管機關核認確供農業使用要件,也就是種電要免稅,就要符合「農地農用」為前提。

縣府說,因農保立意為保障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民眾,因此欲保有農保資格者須至少保有0.1公頃以上的土地,且須實際從事農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