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疫情影響 苗栗縣建照及雜照自動展延1年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措施,造成生產力短缺,對營建產業之衝擊,影響上、下游相關產業層面深遠,為有效振興景氣,與建築開發業共體時艱,促進內需產業發展及整體金融之穩定及秩序,苗栗縣府即日起公告建照及雜項執照期限延長1年,讓業者有更充分的時間完成工程,振興經濟及健全投資環境。
 
苗栗縣府依據「建築法」第53條及「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公告延長建築期限,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間領得苗栗縣建造執照與雜項執照,或已申報開工至2020年12月31日建造執照仍為有效(即仍在竣工期限內)者,建築期限除得依建築法第53條之規定,得申請展期1年,並以1次為限外,另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1年,無需另行申請,藉此紓緩疫情對營建業之影響,以期讓苗栗投資環境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