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詭異?屋主賣房後8個月過世 兒現身要告代書、買方跟仲介

房子成交買賣雙方本皆大歡喜,但近日竟出現一個案例,在房子買賣成交後,賣方在8個月後過世,而繼承人竟突然現身,還寄信揚言提告「仲介、地政士(代書)、買家」三方的詭異案件!地政士全國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該案的癥結就出在買方的「貸款」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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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房屋交易總價3,500萬元,位於敦化南路上。(示意圖/記者陳弋攝影)

蕭琪琳說,該買賣案位於台北市敦化南路、總價3,500萬;簽約時買方支付350萬元、稅單下來時再支付350萬元,共700萬,剩餘的2800萬元則向銀行申請貸款,使用履約保證完成交易,流程相當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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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方協議不使用履約保證。(圖/永豐建經授權提供)

但稅單下來時,雙方就告訴該名地政士「賣方需要用錢,所以就不使用履約保證。」以「協議動用」方式將錢轉移走,就這樣完成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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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8個月後去世了,繼承人出現。(圖/永豐建經授權提供)

交易完成約8個月以後,自稱「賣方」小孩黃先生出現了,表示爸爸已離世,身為繼承人的他,想了解3,500萬元的付款流程與模式,地政士驗證身分確認無誤後,就全部如實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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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收到國稅局追稅資訊,發現遺產少了一筆350萬金額。(圖/永豐建經授權提供)

黃先生表示「自己無意打擾交易流程,但父親過世後,國稅局來電詢問,自己繼承父親遺產,應有一筆3,500萬元價金進到自己帳戶,但發現其中的350萬元去向不明,國稅局希望自己提供相關資料,所以才來詢問代書。」

黃先生問完以後,約7天左右,仲介、地政士、買方都收到黃先生信函,內容表示「3,500萬元中,有350萬元細項不明,但自己不想讓這件事情擴大,如果買方願意支付350萬元的稅額35萬元,就不會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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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對於父親決定並無意見,但多出的35萬元稅金希望買方自行處理。(圖/永豐建經授權提供)

仲介、地政士、買方三方開會後發現,買方為了拉高房貸金額,將3,150萬元的房子,虛報到3,500萬元,才會衍生後面的查稅事件,由於買方就是該案的最大受益人,所以由他支付35萬元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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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琪琳提醒,虛報房屋交易價格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等嫌疑,切莫以身試法。(圖/永豐建經授權提供)

蕭琪琳提醒,房屋買賣價格虛報、不實在,就會牽涉到房地合一稅課徵,且會侵犯到國家法益,輕則「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若將不實金額向銀行申請貸款,就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等嫌疑。

所以切莫以身試法,不要為貪一時便宜,欺騙國家、國稅局或其他單位,要省錢可善用專業,多與代書討論合法的節稅方式,誠實做買賣才是上策,也能減少許多糾紛。

▼【永豐建經】詭異買賣案辦完後賣方死了,仲介,買方都被告 !善用專業,省錢,少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