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家人過戶土地只繳土增稅 錯!

家人之間過戶土地,要繳稅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當父母把名下土地過戶給子女時,就有義務申報土地增值稅,依照土地漲價狀況,以累進稅率20%到40%來計算,由稅捐處核定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土增稅20%至40%

 

通常土地在買賣或移轉時,納稅義務人要依據土地價值的變化,繳納20%至40%不等的土增稅。

 

相關官員表示,家人之間過戶土地,在稅法上的認定比較特別,除了須申報繳納土增稅之外,又因為《遺產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二親等以內的親屬間買賣財產,要視為贈與,並應課徵贈與稅,所以不只要向稅捐處申報繳納土增稅,還要再另外洽各區國稅局,辦理有關贈與稅申報的相關程序。

 

媽贈地 兒要繳土增稅

 

另外也要注意申報義務的差異,官員提醒,如果是這種家人、親友間的贈與,土增稅的申報義務,其實是落在取得土地所有權的一方,也就是當媽媽將土地送給兒子,就是由兒子負責報繳土增稅。

 

若賣地 則由賣方繳稅

 

官員指出,如果不是無償贈與的形式,譬如說家中有塊地要出售,這種時候報繳土增稅的義務就不同了,變成是由賣方要依照土地漲價的狀況,負責申報土增稅,這類的情況還包括土地交換、政府照價收買等。

官員提醒,同樣依據遺贈稅法規定,家人之間相互移轉土地的情況,如果是兒子向爸媽購買土地,若買方能夠確實提出已經針對這筆土地支付價款的證明,就會視為買賣而非贈與,繳稅的義務人就會變成賣方,也就是父母負責報繳土增稅。

 

貸款給小孩 視為贈與

 

不過這類買賣移轉也有例外情況,官員指出,遺贈稅法也認為,如果是爸媽貸款給小孩,讓小孩可以買下這塊土地,或是爸媽擔保幫小孩借錢,其實這種情況還是會視為贈與,不僅納稅義務人不同,還要另外去面對贈與稅的問題。

 

自用住宅地 稅率10%

 

官員提醒,土增稅稅率一般為20%到40%不等,但如果標的土地屬於自用住宅用地,而且是透過訂立買賣契約的方式來移轉,就可以於申報土增稅時,按照優惠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

 

家人間過戶土地稅務問題資料來源/採訪整理 製表/程士華家人間過戶土地稅務問題資料來源/採訪整理 製表/程士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