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傳承家產 善用信託、閉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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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第一代要傳承家產,會計師31日建議應留意遺產稅、贈與稅和所得稅三種規劃方式。資誠(PwC)建議,如果是採取信託、閉鎖性公司方式,可有效分配資產,並且讓股權集中於下一代經營者手上。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家族企業暨財富傳承服務會計師洪連盛指出,資產總值超過40億元台灣企業之中,約77%已落實長遠的稅務規劃。他表示,若企業選擇遺產自然分配,則稅負約為10~20%、每人皆有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元,但繼承者們因為特留分關係、股權將會分散。

如果企業主在生前選用贈與方式,則過世前兩年的贈與也會屬於遺產。洪連盛提醒,每人每年雖有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但如果企一代只是把財產、股份均分給繼承者,仍然會有股權分散、難以做公司決議的情況。不過,在贈與和遺產部分,未來出售其獲配證券,可免課交易所得。

若企業主選擇設立一個閉鎖性的控股公司,繼承者獲配股權可和盈餘切割。洪連盛指出,根據我國2018年新版公司法157條規定,閉鎖性公司可發放複數表決權特別股、即為黃金股,讓下一代經營者在各項股東會議案、董事選任等事項上擁有更多表決權,有利股權集中管理。

舉例而言,企業主A膝下共有B、C、D三名子女,但A想要交棒給B,即可設立閉鎖性公司,讓B的每股表決數為200,C、D則為1。如此一來B可掌握絕對表決權、可有效主導公司走向,而C、D兩名子女仍可合理獲配股利、當快樂大股東。

在信託方面,企業主可選擇合理時間點做財產與公司經營權分配,洪連盛認為,不少企一代擔心子女一拿到資產與公司,自己地位隨之消失,採取信託方式可有效管理「分權」的時間點,也能讓子女在這段時間多累積公司經營之經驗。

至於一般資產的分配,洪連盛建議企業主應依序檢視資產來源地、稅目。如果資產在海外,恐怕將面臨雙重課稅的困境,在當地被課徵一次遺產稅,若稅負不高,即使持繳稅憑證回台、還是會被補課到我國標準。

境內資產則按照稅目,如果是將境內不動產過戶給子女,未來出售需考慮到房地合一稅,藝術品則按照純益率6%或核實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