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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 改依市值

      行政院政務審查昨天通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明訂被徵收土地由現行最高公告現值加4成,改按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亦即市價來徵收,地方政府須每6個月評定一次,該案近期將提報院會通過後,送交立院於下會期完成三讀。

中科四期相思寮聚落以及大埔農地等徵地案引發農民和地主群起抗爭,為避免地方政府不當徵地,損及地主權益,進而引發民怨。也因此包括農陣團體要求儘速修正土徵條例,朝野黨團也表明該修正案將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以減少圈地爭議。

 

政院昨由工程會主委兼政務委員李鴻源邀集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及五都等地方首長舉行政務審查,會中通過內政部所提土徵條例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爭議徵收價格,改按市價課徵,至於市價定義則是按「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內政部表示,此舉在避免有財團獲知當地土地將被徵收後趁機前往買地炒高價格。

 

至於被徵收土地價格的評鑑機制,民間團體建議找「民間鑑價單位」負責,昨天通過的版本則是明訂由各縣市地方政府每6個月評定一次後對外公告。